网上认证系统发票转凭证
7.2.2 网上认证系统发票转凭证
【主要功能】将企业所收到进项税发票信息,上传至国税局进行认证,对于认证通过的发票可以正常抵扣税额,对于认证未通过的发票则不能抵扣税额。如下图所示:

图7-1 网上认证接口流程图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企业管理软件” 图标,进入企业管理软件。
【第二步】点击“网上认证”菜单项,进入网上认证系统。如下图所示:

图7-2 网上认证页面
【第三步】在网上认证页面,点击“发票转凭证/参数设置”菜单项,在参数设置页面,输入A3企业管理软件的服务器地址,并通过“连接”功能进行测试,连接成功后,选择账套以及登录账套的用户。设置完成点击〖确定〗。如下图所示:

图7-3 网上认证参数设置页面
【第四步】参数设置完毕,在网上认证页面,点击“发票转凭证/基础数据同步”菜单项,将A3企业管理软件中的供应商信息同步到网上认证系统。同步完成点击〖确定〗并退出数据同步。
【第五步】设置会计科目及制单方式,具体操作参见网上认证系统的会计科目设置。
【第六步】选择发票信息,点击发票转凭证下的〖发票转凭证〗按钮,将认证通过的发票制单并传递到总账系统。
【第七步】通过发票转凭证菜单下的〖凭证查询〗按钮,可查询生成的凭证
2 说明:
在网上认证系统中生成的凭证,可在认证系统中进行删除与冲销,,删除时将同步删除总账管理中的未记账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