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作废、打印发票及清单

 

5.3.2如何作废、打印发票及清单

【主要功能】系统支持已开具发票的作废,发票及清单的打印功能。

【操作说明】

1.打开销项发票列表,进入销项发票列表界面,如下图:

5-34销项发票列表页面

 

2.发票作废:销项发票/销项发票列表界面,“作废”按钮。

选择需要作废的发票,前面打√;点击“作废”,弹出发票作废申请确认界面:

5-35发票作废申请确认页面

 

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作废”,完成作废操作。

备注:只有智税开票的发票支持作废操作。

3.打印发票:销项发票/销项发票列表界面,“打印”按钮下拉 “发票”。

若在发票开具之后的发票开具结果界面(见5.1.2),未进行打印,可以通过此功能进行发票打印。

%注意

发票仅可以打印一次,不可以重复打印,否则会导致系统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与纸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不一致,无法对应。

4.打印清单:销项发票/销项发票列表界面,“打印”按钮下拉 “清单”

系统支持打印发票清单,在5.1.2中打印功能,仅支持打印发票,若需要打印发票清单,需要通过此功能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