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总账期初
2.3.8生成总账期初
【主要功能】在已启用购销存管理和总账管理的前提下,如果已录入购销存期初数据,可通过生成总账期初功能将购销存数据同步到总账期初。
【操作说明】
- 点击“购销存/初始化/生成总账期初”菜单项,进入生成总账期初录入页面,如下图所示:

图2-1 生成总账期初页面
- 系统会自动将期初应收单、期初应付单、期初收款单、期初付款单、期初库存、期初委托代销发货单数据取相应科目,取科目规则同财务接口生成凭证规则相同,并进行科目金额汇总显示到上述界面。
- 对汇总的业务期初数据点击“生成总账期初”传递到总账期初余额。
2说明:
- 总账系统没有启用,不允许生成总账期初。
- 总账结束初始化,不允许生成总账期初。
- 购销存和总账启用期间不同,不允许生成总账期初。
- 总账期初已录入数据给出提示是否覆盖,如果选否,不允许生成总账期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