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科目设置
4.3.1 现金流量科目设置
【主要功能】通过建立对方科目与现金流量表项的对应关系,然后根据此对应关系在进行现金流量分配时自动指定,自动生成现金流量分录。
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功能导航/财务/总账管理/现金流量/现金流量科目设置】显示现金流量科目设置页面,如下图:

图4-1 现金流量科目设置页面
【栏目说明】
- 发生方向:现金流入项目,对方科目的科目方向系统默认显示贷方;现金流出项目,对方科目的科目方向系统默认显示借方。
- 对方科目:可选择明细科目和非末级科目,若选择非末级科目,保存时提示是否展开明细科目,选择是,展开明细科目,选择否,则不保存任何科目,非末级科目不允许保存。
- 辅助核算:辅助核算可以有多个。不同的现金流方向,科目或科目+辅助核算可以重复定义;相同的现金流方向项目,科目或科目+辅助核算不能重复定义。
【第二步】选择一条现金流量项目,点〖增加〗按钮,即可增加一行,且自动带出对方科目的发生方向,在对方科目代码栏,可参照录入对方科目并自动带出对方科目名称,若录入的对方科目带辅助核算,则在辅助核算栏点〖参照〗按钮弹出辅助核算录入对话框,在辅助核算录入框模糊匹配录入或参照录入辅助项目。如下图

图4-2 图现金流量科目设置页面
【第三步】选择需要修改的科目行,点〖修改〗按钮,可修改对方科目及其辅助项
【第四步】选择需要删除的行,点〖删除〗按钮,可删除所选科目,勾选多行点〖删除〗按钮,可删除多行。删除后进行自动分配时取不到该对方科目。
2说明:
1.新增或修改时只有数据保存后或取消操作后才可以切换现金流量项目,否则无法进行现金流量项目间的切换
2.只能新增或修改一行,不可新增或修改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