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制组装单
9.8.2填制组装单
【操作说明】
- 第一列为固定列,不可操作。单据中的第一行类型为“组装件”,其它行类型为“散件”。关于组装件物料清单的操作说明请参见组装件物料清单的相关说明。
- 在单据录入时,必须首先录入第一行,才能录入其它行。第一行只能录入物品属性为“组装件”的物品。
- “删行”操作时,如果有其它行不能删除第一行。
- 界面的计量单位默认均带出物料清单上的单位,不可修改。
- 操作员对第一行的组装件编码进行录入、修改后,只将物料清单展开到第一级。数据展开后,从第二行开始,依次填写子件。
- 操作员修改了组装件的数量后,根据子件的定额数量自动计算每个子件需要的数量,计算后的数量可修改。
- 操作员可以增加、修改、删除子件行,如果修改了子件行的物品编码,则认为该行不再是组装件自动展开的行,修改组装件数量后,不再计算这些行。
- 每一行的单价金额,默认为空,可修改,可以清空,清空单价,则同时清空金额,如果清空金额,也清空单价。
- 当物品是批次管理的物品时,可以录入批次,当是保质期管理的物品时,可以录入保质期。
- 如果组装单上散件单价、金额为空,通过“价格计算”功能获取单位成本反填到单价字段,并根据数量*单价计算金额,可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