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收款

 

6.8.2零售收款

【操作说明】

  1. 零售单新增保存后,系统弹出零售收款界面,如下图所示:

图6-1      零售收款页面

【栏目说明】

表头区域

零售单抹零方式为四舍五入抹零,则对抹零位数四舍五入处理;如:抹零位数为分,折后金额为684.04,则抹零金额=0.04,抹零处理后应收金额为684.00

零售单抹零方式为直接抹零,则对抹零位数直接抹去。

零售单抹零方式为不抹零,则抹零金额为0

明细表区域

表尾区域

  1. 现结收款界面点【确定】按钮,收款完成后返回到单据界面。点右上角的×则返回到单据编辑状态,单据不保存。

2说明:

  1. 将零售单找零金额分摊到【允许找零】为的结算方式中,如果有多个可找零的结算方式,以结算方式编码升序逐个摊入。举例:找零20,结算方式1 收款10,结算方式2收款5,结算方式3收款100,则三个结算方式分别摊入的找零金额为1055
  2. 如果所有可找零的结算方式的收款金额和小于找零金额,给出提示:允许找零的结算方式收款金额之和不能小于找零金额。
  3. 如果某一行结算方式分摊找零之后,实际收款金额为0,则保存时此行不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