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收款
6.8.2零售收款
【操作说明】
- 零售单新增保存后,系统弹出零售收款界面,如下图所示:

图6-1 零售收款页面
【栏目说明】
表头区域
- 报价金额:单据明细表报价金额总计。
- 折扣总额:单据明细表折扣额总计。
- 折后金额:单据明细表金额总计。
- 抹零金额: 根据零售单抹零方式和抹零位数计算,可选择“四舍五入”、“直接抹零”、“不抹零”:
①零售单抹零方式为四舍五入抹零,则对抹零位数四舍五入处理;如:抹零位数为分,折后金额为684.04,则抹零金额=0.04,抹零处理后应收金额为684.00。
②零售单抹零方式为直接抹零,则对抹零位数直接抹去。
③零售单抹零方式为不抹零,则抹零金额为0。
- 应收金额=单据明细表所有金额合计-抹零金额。
明细表区域
- 结算方式:支持一张单据多种结算方式。显示所有系统中设置的末级结算方式,界面将默认结算方式显示到第一行,并将应收金额带入到该结算方式结算金额。
- 金额:将单据的应收金额带入到默认结算方式“金额”处,可修改。手工输入。
表尾区域
- 收款金额:显示各结算方式金额合计。零售单现结收款确定后返回到主界面,主界面信息看板显示现结收款界面的收款金额。未现结收款或者现结界面点取消,收款金额和找零金额显示为空。
- 找零:根据结算方式录入的金额合计-应收金额计算。
- 现结收款界面点【确定】按钮,收款完成后返回到单据界面。点右上角的×则返回到单据编辑状态,单据不保存。
2说明:
- 将零售单找零金额分摊到【允许找零】为“是”的结算方式中,如果有多个可找零的结算方式,以结算方式编码升序逐个摊入。举例:找零20,结算方式1 收款10,结算方式2收款5,结算方式3收款100,则三个结算方式分别摊入的找零金额为10、5、5。
- 如果所有可找零的结算方式的收款金额和小于找零金额,给出提示:“允许找零的结算方式收款金额之和不能小于找零金额。”
- 如果某一行结算方式分摊找零之后,实际收款金额为0,则保存时此行不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