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与恢复付款

 

7.5.5停止与恢复付款

 

【操作说明】

  1. 通过受托代销结算单界面【操作】下的【停止付款】或【恢复付款】,进行相关操作。
  2. 单据停止付款,如果勾选参数“单据停止款时冲减应付”,对本单应付余额不为0的单据形成其它应付单(本单应付余额=表头应付金额-累计付款金额)。
  3. 已停止付款的受托代销结算单需要重新付款时,打开已停止付款的单据,点击【恢复付款】按钮,如果系统提示 受托代销结算单停止付款时生成的其它应付单(单据号xx)已审核,不能恢复付款,请先将该红字应付单反审核后再操作。则先反审核该红字应付单。

2说明:

  1. 参数设置付款结算方式 = 按供应商结算时,受托代销结算单可以执行停止付款操作,但是不生成其它应付单。
  2. 未审核的受托代销结算单不允许执行停止付款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