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据说明
9.11.6单据说明
【操作说明】
- 在盘点范围页面录入需要进行盘点的仓库和物品后,进入盘点单页面,系统自动计算出目前库存物品的账面数量,并将这些数量填写入“账面数量”中,且默认 “盘点数量”等于“账面数量”。
- 相关人员根据库房人员提供的实盘数录入 “盘点数量”处,系统则自动计算出盘亏或盘盈数量。
- 已审核的盘点单不能修改和删除,如果想修改或删除请先反审核。如果盘点单生成的出入库单已审核,需要先对这些单据进行反审核。
- 在购销存/初始化/参数设置“允许删改他人单据”处如果勾选了 “盘点单”,则该单据允许他人修改或删除,否则只能由制单人修改与删除。
- 暂存的单据不允许审核。
- 扫码盘点参见通用操作-单据-条码扫描录入。
2说明:
操作员可以选择打印空表,系统按打印设置的模板打印盘点单,只打印物品编码、物品名称、规格型号、主计量单位、批次这几项与物品相关的信息,其余列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