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单据
3.1.2新增单据
新增单据时,可以手工输入,也可以参照其它单据生成。具体采用何种方式新增单据,取决于企业采用的业务模式和参数设置。
【功能入口】
- 点击单据菜单。
- 单据工具栏点击【新增】按钮。
- 单据列表工具栏点击【新增】按钮。
【操作说明】
- 在空白单据中,手工输入单据表头和明细表内容:直接录入或参照,录入物品后系统自动带入相关信息。根据业务规则,不同单据有不同的必填栏目,如为空系统提示用户输入。
- 在单据中批量添加物品,单据中双击物品名称输入框,弹出物品参照界面在参照界面可多选物品,点【确定】按钮,将多个物品同时带到单据。
- 如为采购退货单等单据,点击原进货单,可弹出相应的参照单据过滤窗口,选择要参照的单据。参照单据录入时,根据业务规则,可对单据记录进行有限制的修改。
- 要修改栏目,用鼠标点击要修改的数据项,直接输入要修改的数据。
- 如果不想保存当前输入的单据,单击【取消】按钮,则取消当前新增的单据。
- 如果当前单据没有完整输入,但稍后仍想继续输入时,可点【暂存】来保存。
- 该张单据被确认正确后,单击【保存】,保存该单据。
- 未保存单据时,如按【退出】,系统提示“当前数据未被保存,确定要退出吗?”,如选择【确定】,则不做保存退出;如选择【取消】,则返回录入状态。
- 单据增加完毕,再重复前面的步骤,增加下一张单据。
- 当所有单据填制完毕,用鼠标单击【退出】按钮或当前窗口右上角【X】,退出填制单据功能。
【注意事项】
- 在未保存前可以按【取消】,放弃当前填制的单据。
- 在保存后可以按【删除】,删除当前未审核的单据。
- 用户选择或输入物品编码后,系统自动将该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等带入单据。
- 同一张单据上可以有相同物品、相同批号的记录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