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认证系统会计科目设置
7.2.3.2 网上认证系统会计科目设置
【主要功能】对网上认证系统与A3企业管理软件集成使用时,所涉及的会计科目进行设置。
网上认证与A3企业管理软件结合使用时,需要首先设置供应商、税金等项目所使用的会计科目,以便在生成相关凭证时可以缺省会计科目。
网上认证系统通过扫描将收集的税票系统通过税务端网络认证成功后,可以在网上认证系统的“发票转凭证”功能下将认证通过的发票以凭证的形式传递到A3企业管理软件的总账系统。
例如:供应商对应的会计科目为库存商品;税金对应的会计科目为应交税费—进项税;
应付款项对应的会计科目为应付账款。则在网上认证发票转凭证设置的会计科目如下: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发票转凭证/科目及制单方式设置”菜单项,进入科目及制单方式设置页面。如下图所示:

图7-1 基本科目设置页面
【第二步】在基本科目页面,输入产品科目、税金科目及应付科目,设置完成点击“制单方式”页签,对制单方式进行设置。如下图所示:设置完成点击〖确定〗完成网上认证系统的会计科目设置。

图7-2 制单方式设置页面